NFT 介紹 (1) – 為什麼要用 NFT ?

虛擬貨幣演化至今,總是有層出不窮的新話題,而近期大家關注的焦點,大概是 NFT 的發展了。其實 NFT 並非今年突然蹦出來的新產物,早在 2017 年底風靡一時的 CryptoKitties,就是使用 ERC -721 協議的 NFT。

cryptokitties

NFT 是 Non-Fungible Token 的縮寫,意指「非同質化代幣」。先來說明一下什麼是「同質化」與「非同質化」。一般交易使用的虛擬貨幣,性質為 fungible token (同質化代幣)。以比特幣為例,一顆比特幣的價值等於另一顆比特幣,而且一顆比特幣可再分割成 0.1 顆、0.01 顆,甚至更小,也就是說同質化代幣可分割,且顆顆等值,所以大部份可以拿來做交易的幣,性質都是「同質化」的。

相對於此,NFT 是不可分割的,且每個 NFT 都是獨特的,價值也都不同。這樣的特性適合應用於藝術品或收藏品,一個 token 代表一個完整的個體,無法把一個 NFT 分成兩顆 0.5 個 NFT 來賣,就像一幅名畫價值一千萬,無法把它撕成兩半,各賣五百萬。比較有名的例子是,美國數位藝術家 Beeple,他的數位畫作在 2020 年底以 NFT 型式發行,在 NFT 商場創下史上最高的拍賣記錄,高達 777,777 美元。

beeple

同質化代幣適合當作交易的計價單位,而 NFT 則是被交易的對象。以上面的例子,你或許會想說,Beeple 的數位畫作為何不單純地以數位作品型式來出售就好 ? 還要曲折地把它代幣化後,再來賣這顆「NFT 代幣」? 簡單說這麼做的好處就是,數位作品 NFT 代幣化後,讓「擁有權」這件事變得可記錄,且公開可查了,因為「記錄」這件事,正是區塊鏈最擅長的。

以往的數位作品容易被截圖、翻拍…等簡單手段無限複製貼上。我說我買了 Beeple 的畫,但隔壁阿明家裡也有一幅跟我一模一樣的畫,我說我的是原作,阿明也說他的是原作,我們誰都無法證明誰真的擁有 Beeple 的畫作。而當這幅畫作是 NFT 時,購買的記錄就會上鏈,就如同每一筆虛擬貨幣交易都會記錄在區塊鏈上一樣,誰買了這顆 NFT 就記在鏈上,畫作的擁有者就變得公開可查了。

而對創作者或發行公司而言,以往因為數位商品發行後容易被複製,創作者難以獲得應有收益,而商品以 NFT 發行後,購買即代表獲得擁有權,未來也可將商品轉賣,民眾也會更想付費購買。而創作者如果想要的話,甚至可以在 NFT 的合約裡設定,當商品再次被轉售時,原始創作者可獲得某比例的回饋,這樣一來即使商品售出,創作者還是可以從未來的每次交易中獲利。

以上概略地談了一下 NFT 的性質,及其所適合的應用場景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接著看下一篇「NFT 介紹 (2) – 遊戲也上鏈 ?」,我們將介紹 NFT 和遊戲產業的結合。